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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土木工程(建筑)学院科研项目立项过程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0-07-07 17:16:09 点击数:

各位老师:

科研项目的结项验收是全面考核项目实施质量的关键环节,是保障学院各类项目申报推荐指标的重要依据。为建立健全学院的纵、横向项目管理机制,督促项目负责人定期总结项目进展,提高项目结项率。经学院办公会研究,拟实施土木工程(建筑)学院科研项目年度进展及结项预汇报制度,具体如下:

1、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立项的所有未结项项目,包括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和校级纵向项目,以及所有横向项目。

2、材料准备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情况,准备年度进展报告、项目结项材料等,在规定时间内按时结项。材料应真实、完整,各类型成果应与项目研究相关,并根据成果类型,附相关证明材料。

3、汇报要求

1)时间和地点:每年12月份,学院将组织科研项目年度进展汇报会,项目负责人根据自己承担项目的结项要求(年限、成果要求、财务支出等),进行进展汇报,具体汇报时间和地点由科研办提前通知。

2)汇报范围:学院立项的所有未结项项目,包括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和校级纵向项目,以及所有横向项目,由科研办通知所有未结项的各类项目负责人。

3)汇报内容:项目负责人准备汇报ppt,简述项目进度安排、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和预期结项时间等,汇报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同一负责人负责多个项目的,可合并统一汇报。

4、汇报评审

根据项目负责人提供的项目相关材料和汇报情况,由学院学术委员会组成的专家组进行评审:

1)对于各类纵向科研项目,将严格按照项目成果要求进行项目的年度进展、预结项审核,未达到要求者不予通过。

2)对于横向科研项目,针对项目进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学院将整合相关资源,给予项目负责人适当的技术帮助。

5、评审结果

学院项目专家组的评审结果,主要用于:

1)对于项目能按研究计划顺利进行,完成或超额完成项目的(年度)研究任务,能够结项的项目负责人,学院将对其在后续的各类项目申报中优先推荐。

2)项目年度进展严重滞后的,学院将督促限期整改;无故不参加学院组织的项目汇报的,或未能够按规定时间结项的项目负责人,学院将根据评审具体情况,对其申报的各类项目1~3年内不予推荐。

联系人:赵金全

联系电话:18623713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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