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大学生的日常行为,建设文明安全、秩序良好、整洁卫生、环境优良的文明校园,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河南工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觉维护和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关心时事政治。
第二条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时刻注意维护祖国和人民的利益,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
第三条热爱集体,关心集体,维护集体利益,服从集体决议。
第四条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参加非法组织,不参与非法活动。
第七条谦虚谨慎,尊敬师长,虚心接受老师的批评和教育。
第八条团结同学,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不制造、不传播有碍团结和有损他人的言论。
第十一条维护社会公德,为人正直,作风正派,敢于和不良现象作斗争。
第十二条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劳动。
第十三条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探索,乐于创新,积极实践。
第十四条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课堂上不交头接耳,不随意走动,维护课堂纪律,不得以任何方式扰乱课堂秩序;课堂上关闭手机、寻呼机;做好值日。
第十五条遵守考试纪律。按规定时间携考试证到指定地点、指定位置参加考试;服从监考老师的管理,按要求摆放书包、资料等;考试期间应保持考场安静,认真答卷,不左顾右盼,未经允许不得借用他人文具;严禁考试作弊。
第十六条充分利用课堂及课外学习时间,认真预习、学习、复习。
第十七条认真安排自修,在教室、图书馆自修时应保持安静。
第二十一条自觉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管理。不顶撞、威胁、刁难学校管理人员,不妨碍学校管理人员的正常工作。
第二十二条与老师、年长者交往时应主动问候、礼让先行。
第二十三条男女学生交往以自尊、自重、自爱为原则,以道德为基础,以国家法律、校纪校规为准绳,文明、有度,行为端庄、举止大方。
第二十四条语言文明礼貌,说话不夹带粗俗的字词,不谩骂、挖苦和取笑他人。
第二十五条讲究个人卫生。衣着整洁,发型大方,不浓妆艳抹,个人生活用品要摆放整齐、及时清洗,创造文明整洁的校园环境。不准乱写、乱划、乱刻、乱踏,不乱张贴。
第二十六条自觉保持公共环境及寝室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剩饭、剩菜,不乱扔果皮纸屑,禁止在楼道或向楼下泼水、抛掷酒瓶等杂物,禁止在楼道内焚烧杂物。
第二十七条爱护公物,爱护学校的花草树木。不损坏桌椅、体育器材、不私自拆卸教学设施及有关设备。不攀登花木,不乱踏草坪,不在草坪上骑车、踢球等。
第二十八条维护公共秩序。就餐、借还图书、购票购物文明有序,观看演出、比赛不起哄滋事,不在会场内来回走动,交头接耳。
第二十九条遵守公寓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按指定房间、床位住宿,按时就寝,严禁夜不归宿,协调使用室内电话等公用设施,不影响他人。不私拉电线,不使用违章电器,不生火做饭。
第三十条遵守计算机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不沉溺于电子游戏、网上聊天,不观看、不传播非法及黄色信息,不影响他人学习、休息。
第三十一条严禁打架斗殴、赌博、酗酒、吸毒,严禁在教室、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及禁烟区域吸烟。
第三十二条对违反本规范的行为应及时劝阻,加强教育;如情节严重,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规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原《河南工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