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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建筑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

添加时间:2023-11-10 10:52:45 点击数:

各系(中心):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全面了解学院教学工作开展情况,落实审核评估整改和持续改进,切实加强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进一步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拟于11月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长: 丁永刚

组长:杨 黄海荣

员:静 郑德乾 咸庆军 董润润

李坤明 段宇洲 陈俊旗

许启铿 李保云 闫静茹 陈科委

二、教学检查内容

(一)常规检查

1.重点检查课堂教学秩序、教学效果,学生课堂出勤率、学习过程、学习效果等情况。

2.针对本单位如何开展学术型人才培养,做好研究性教学进行深入的座谈研讨。

3.做好教师同行相互听评课、学院领导听课、督导听课、教师评学、学生评教等工作。

4.高层次教学工作坊(邀请1-2名国内教育教学专家,30人以上规模,不少于1天的工作坊)。

5.新入职教师助课工作开展情况。

(二)专项检查

开展高级职称教师给本科生上课实施情况专项检查:

1.针对审核评估专家意见反馈“学校高级职称教师给本科生上课比例偏少”的情况,学院按照学科专业归口梳理全校范围内归属本单位的所有正高级和副高级职称教师授课情况。

2.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计划,形成专项检查报告。

三、教学检查方式

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以自查为主,结合实际,以突出实效为原则,对教学工作自查、自省、自纠。

1.研讨会

各系(中心)聚焦“推进研究性教学和学术性人才培养”议题,组织召开教师、学生研讨会,认真听取师生对教学工作意见和建议,会后形成研讨记录。

2.座谈会

学院组织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认真听取师生对教学工作意见和建议。

3.教师评学

利用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平台”设置教师评学问卷,各系(中心)组织任课教师开展教师评学活动。

4.学生评教

利用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平台”设置学生评教问卷,组织学生开展学生评教活动。

四、检查要求与时间安排

(一)11月10日-11月24日,各系(中心)自查。自查结束后,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须包括上学期教学检查出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及本学期教学各环节的自查情况。

11月25日之前把期中教学检查材料交学院教学办公室,材料包括:

1.教师听课表附件1

2.“推进研究性教学和学术性人才培养”研讨记录;

3.新进教工院督导指导意见表(附件2);

4.助课工作内容(附件3);

5.课程试讲情况(附件4);

6.自查报告(包括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二)11月26日-11月28日,学院集中检查。检查结束后,学院将根据检查结果做好各系(中心)教学状态数据的收集与反馈工作,对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到位。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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