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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21年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实施细则

添加时间:2021-05-21 19:03:27 点击数:

根据《河南工业大学2021年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办法》,以及河南工业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制定土木工程学院2021年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洪江 丁永刚

成员:王迪 静 行郑德乾黄海荣 张昊

秘书:陈 琦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的制定,监督落实相关招生工作。秘书负责考生材料收集,考核过程的记录和录音录像等工作。

2、考核工作小组

按照一级学科成立由5名以上(含5名)正高级职称教师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其中博士生指导教师不少于三分之二,组长应由具有丰富博士研究生指导经验的学科专家担任。

(1)综合考核开始前,应召开考核小组会议,进行政策、业务、纪律方面的培训,小组成员应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2)考核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后任何人不得改动。

(3)考核小组成员评分要一视同仁、客观公正,考核结束后小组成员应在原始评分表上签名,交考核小组秘书。

(4)考核全程录音录像,妥善保管备查。

二、招生学科与计划

1、招生学科:土木工程。

2、招生计划:2021年,拟招收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6名。

综合考核

1、笔试统考合格分数线

根据《河南工业大学2021年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办法》,确定本学科笔试统考英语分数线50分,专业课原则上要求至少有一门成绩在60分以上(含),总分175分以上(含)。

2、综合考核考生名单

进入学院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见附件一。

3、综合考核时间和地点

(1)时间:5月24日上午9:00-12:00。

(2)地点:河南工业大学莲花街校区32号楼(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00号),具体考场安排请关注现场通知。

4、综合考核形式和内容

综合考核采用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对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依据学院综合考核细则,组成“考核工作小组”按评分规则(见附件二)对考生进行考核,评定综合考核成绩。

5、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 (笔试统考成绩总分/3)×60% +学院综合考核成绩×40%

、录取原则及程序

1、综合考核成绩要求在60分以上(含)。

2、分学科或研究方向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结合考生所报导师志愿情况,择优录取。

3、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将拟录取结果在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申诉渠道

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首先向申请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如果考生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研究生院及学校纪委监察室提出申诉,并由研究生院及学校纪委监察室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做出裁决。

监督复议联系方式:

招生监督(学校纪委)电话:67756977,电子邮箱:jwb@haut.edu.cn

学校研招办电话:67756268

、其它

1、学校不接受定向培养博士生,所有拟录取考生应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30日内将个人人事档案转至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递补录取其他合格考生;

2、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河南工业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疫情防控方案”执行。

3、如有特殊情况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4、本细则解释权归土木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土木工程学院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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