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河工大政教[2024]2号)和《土木工程学院(建筑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执行方案》要求,为做好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学院决定开展预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预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一)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王 影 丁永刚
副组长 :杨 阳 黄海荣
成 员 :郑德乾 静 行 咸庆军 董润润 李坤明
陈 曦 段宇洲 许启铿 陈俊旗 汤东晓
赵金全 李保云 闫静茹 陈科委
秘 书:刘 洋
(二)为保障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开展和申诉渠道畅通,由学院党政办公室受理关于推免工作的各类违规违纪举报。
办公室:32231 联系电话:67758678
二、工作纪律及要求
(一)根据《河南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河工大政教[2024]2号)和《土木工程学院(建筑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执行方案》要求,严格按照程序和规范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预推荐工作。不得弄虚作假,违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被推荐人推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学院组织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成绩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答辩,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计入特殊学术专长成绩。
(三)凡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的,请在规定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院党政办公室提出。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注明所在单位、本人联系电话,并签署本人姓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8月10前
做好学院推免工作的政策宣传和动员工作,确保通知到每一名学生。
(二)8月23日前
有意参加预推荐的学生请填写《土木工程学院(建筑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供申请表中登记的成果及奖励,8月20日—8月22日将申请表及支撑材料原件交到教学办公室32222,支撑材料复印件及图片等不予统计。
(三)8月25日前
学工办(团委)负责审核学生的科技创新与社会实践能力,并核实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教学办负责审核学生的课程成绩,并计算学生的综合成绩。
(四)8月26日
学院组织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成绩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答辩。
(五)8月27日
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和学生的综合成绩,将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预推荐排序,并公式不少于2天。
(六)9月6日前后
根据学校分配的正式推免名额,学院根据名额的1.5倍在预推荐学生名单中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并进行第二轮公示,公示期应不少2天。
(七)9月中旬前后
学校汇总学院上报的拟推免名单,在学校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其他
(一)预推荐名单仅为排序名单而非最终推免名单,但是没有进行预推荐的学生,原则上无法参加正式推免环节。
(二)公示期内有被取消拟推免资格者,按学院差额排名向前递进。
(三)严禁弄虚作假,捏造成果,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并严肃处理。
(四)8月22前必须将申请表和支撑材料(原件)用透明文件袋交到教学办,逾期不再接受任何申请,不再增加支撑材料。
(五)若推免生出现未能按期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以及受到纪律处分等情况,不再符合推免生条件的,接收单位将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推免方案由教学办负责解释。
办公室:32222 联系电话:67758163。
附件1:土木工程学院(建筑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执行方案
附件2:河工大政教〔2024〕10号-关于公布河南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认定国家级综合及单项竞赛清单(2024年度)的通知
附件3:土木工程学院(建筑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土木工程学院(建筑学院)
2024年7月26日